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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 整改“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蔚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5-31 18:07:06 阅读量:1678

县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县委第一至四督导组于2020年5月10日开始对县委第四轮巡察的阳眷镇、吉家庄镇、暖泉镇、下宫村乡、黄梅乡、涌泉庄乡、柏树乡、北水泉镇八个乡镇和第五轮巡察的房业发展总公司、众联扶农公司、烟叶经销总公司三个县直企业开展了巡察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工作。工作中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查看等方式,对被巡察党委(党组)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彰显从严治党利剑作用,推动改革发展。被巡察党委(党组),对巡察工作的认识高度有了明显的改变,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能正确对待巡察反馈问题,积极认领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对问题进行及时、全面的整改。强化了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做到了全面整改和立行立改相结合。县委第四轮、五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共整改问题 291 个,制定措施 306 条,建立制度 43 条,查办问题线索20件,2人受到党组织处理,1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机关面貌焕然一新,人员政治素养明显提升。通过开展巡察工作,被巡察党委(党组)党员干部营造了浓厚学习氛围,增强了政治意识,抢着干、比着学的良好氛围到处可见,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内生动力得到充分提升。

(三)党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成为日常工作中不可短缺的重要部分。以前好多单位都是重视业务工作,轻视党建工作。十九大以后特别巡察工作开展后,党建工作正式列入头等重要工作之中,有具体固定的学习时间、具体内容,学习成果、学习要求等。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方针、政策、精神得到及时的贯彻、传达、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安排部署。被巡察党委(党组)按照巡察整改问题清单逐一进行了整改,总体方向比较正确、资料比较规范,但是一些细节问题不熟练、不清楚。有的党建工作人员不清楚党小组会议如何组织,什么人参加,年老退休人员由于多种原因很少参加党组织活动。

(二)党组织重视还不够,整改主体责任抓的不牢。所督查的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都能积极认领,正确对待,但对实际整改重视还不够,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不够,把整改工作部置给具体人员很少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的主体责任人认识高度不够,对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一是没有把整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安排不够合理,总以集中精力扶贫、抓主业产生效益保工资为由,整改工作有“让步”的现象。二是对反馈问题进行追原朔因深度不够。被巡察单位对所反馈的问题为什么存在以及如何杜绝再次发生的研究力度不够。只是认领完问题以后,责任分解到人并加以整改,很少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考虑造成的不良后果。三是存在“整改只靠个别人员整改”的现象。整改工作发挥班子的“集体力量”和“集体智慧”不足,而是把个别人员作为整改工作的专职负责人,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有时含糊不清,婉转推卸责任。四是对明确的整改要求不清楚。督查中发现被巡察党委(党组)对巡察反馈规定报送的相关材料、要求及整改时限均模糊不清,直到督查时才开始整理报送相关材料。五是对整改情况公开不重视。被巡察单位都没有按“两公开”要求进行公开,使巡察的震慑作用打折扣。 

(三)“举一反三”整改力度不够。被巡察党组整改工作大多数只是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个例整改,在针对出现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整改的少,防微杜渐的现象少,不能够主动的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而是等发生以后再去解决,建章立制方面有欠缺。

(四)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对有些问题的整改只是字面、纸面上的整改,没有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整改,没有具体的整改佐证材料;有些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但很多是以简单的会议、学习记录、制度落实没有具体的事例和效果,没有执行制度的具体表现。如:有的乡镇对“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问题,整改措施为“组织开展‘守初心提能力、践使命促脱贫’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干部重点在意识形态、脱贫领域、反馈问题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要求将自我检查内容列入年度述职报告中”。但佐证资料中只附了民主生活会会议照片,没有班子成员剖析和述职材料。有的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农村党支部工作手册普遍存在内容填写不齐全、不规范、质量不高”的问题,报告中虽然已体现整改到位,但通过实地抽查部分村党支部发现,基层“三会一课”制度虽然坚持了,但工作手册仍然存在填写不完整、缺项等问题。有的对“班子成员学习心得体会存在喊口号,没有结合乡情镇情和本人思想工作实际”的问题,整改措施仍是“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定期组织思想交流,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喊口号式的整改,佐证资料只是一张测试的照片。

(五)整改措施对于问题针对性不强。被巡察单位对有些问题的整改有些“文不对题,剑走偏锋”,制定的措施与存在的问题不对应。

(六)问题整改缺少足够的支撑资料。查看资料都是整改完成,但是只是从纸表面上、字面上看到,没有实际的具体事例。

(七)企业风险防范制度不够完善。三家企业都有下属企业,基本上没有企业风险防范机制,容易造成国有资产受损或者是流失,甚至有可能发生副业影响主业的风险。

三、整改工作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被巡察单位对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要强化被巡察单位特别是“一把手”对巡察“后半篇”文章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要把巡察工作当作一般的业务检查对待,从政治的高度加以重视,积极整改、杜绝改了又犯甚至是不改继续犯等情况的发生。

(二)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人。把巡察整改责任压实到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每一名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督促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完成以后要长期坚持防止改了又犯,甚至是整改不彻底等情况的发生。做到全面整改,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取信于民,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的检验。

(三)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力度,加大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的联合监督。要健全完善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贯通融合,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形成监督闭环。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的指导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实行常态化督查考核。巡察工作不能“一阵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个目标不能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运用好巡察成果。

(四)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机制。要加强巡察机构与被巡察单位联系沟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强化指导沟通,确保巡察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见实效,整改完成以后要长期坚持,防止问题再次反弹,切实发挥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提高巡察工作的震慑力。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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